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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统筹入学安排规定

发布时间:2023-06-15 02:1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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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金山区统筹入学安排规定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和本区实际,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居住地在本区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对口安排小学、初中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1)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金山区统筹入学安排规定


  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和本区实际,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居住地在本区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对口安排小学、初中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1)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安排对口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区教育局将按照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自购房年限及入户年限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不一致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滨海地区、朱泾镇等学校计划学额空余情况作出统筹安排:


  ①持“居住登记回执”且有房产者:学生在本区无户籍(属本市外区户籍),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滨海地区、朱泾镇有房产而学生本人持有“居住登记回执”。


  ②学生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在滨海地区、朱泾镇无房产而学生本人持有户籍或“居住登记回执”以及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的“租赁房合同”等。


  ③其他本市户籍的符合条件者。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22年6月19日)。今年因疫情隔离等原因无法现场办理子女人户分离居住登记且需在居住地入学的,家长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网站提出申请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限本人自购产权房屋或租赁备案登记房屋),网上预审通过的,可视为子女也能办出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可办理居住地入学。如因其他原因无法网上办理的,可向幼升小信息登记点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回执)将于入学验证时核验。


  (3)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就读。


  注:信息来源金山教育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