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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服务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2-12-24 02:44: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家电维修,复工复产,家电维修服务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内容简介

家电维修服务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一、行业管理全行业及企业应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同时,由相关行业协会牵头,积极争取各品牌生产厂商(总部)及销售商的支持,对所有维修、安装、清洗、电器工程等业务的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安排,


  家电维修服务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行业管理


  全行业及企业应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同时,由相关行业协会牵头,积极争取各品牌生产厂商(总部)及销售商的支持,对所有维修、安装、清洗、电器工程等业务的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安排,确保百姓生活正常有序。


  行业及企业应减少门市修理业务,如确实需要门市修理的,应采取预约办法,控制门市修理场所的人员聚集。提倡快递寄修,减少人员接触。


  二、企业管理


  1.防疫要求。根据巿政府要求,在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复工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制定本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相关工作职责要求。企业须做到“四个100%”:即上岗人员100%戴口罩、100%测量体温、100%健康登记、经营场地100%消毒。复工企业须配合区、街道(镇)及相关防疫部门的指导监督。


  2.上岗要求。企业安排维修服务人员上岗和上门服务的,须掌握其健康情况和近期个人行程。返沪服务人员需14天隔离观察无异常后,方可安排上班和上门服务。鼓励企业对外公示需要上门服务人员的隔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上报。做好服务人员上班和上门服务的疫情防控保护,建立防疫物资发放标准及领用制度。


  3.广泛宣传。经营场所须张贴《家电维修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加强对维修服务人员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维修服务人员管理


  1.有效身份证明。维修服务人员上班及上门服务须携带证明身份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或上海市统一家电安装维修上门服务证,或上海市居住证。


  2.健康证明。返沪维修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时须出示“健康云”来沪人员健康信息,并推广使用“随申码·健康”绿色码。


  3.隔离(或行程)证明。返沪维修服务人员上班及上门服务时须携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居委会或企业出具的隔离14天证明,或提供来沪14天以上的机票、船票、车票以及个人行程证明。


  四、服务管理


  维修服务人员在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时,应在所属企业标准化服务的基础上,做好以下相关防疫工作:


  1.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做好记录。


  2.出门及工作时,戴好口罩。


  3.自备分装瓶,装好消毒液,做好必要消毒工作。


  4.进入用户家门时在门外换鞋或穿上鞋套,用准备好的分装瓶在门把手上进行消毒后再进门。


  5.与用户沟通和服务时,尽量与用户保持一米左右的距离。


  6.若发现用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拒绝并立刻停止服务,第一时间告知所在企业。


  7.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自我防护。


  五、隔离管理


  企业和服务人员自觉配合所在辖区管理。对来自重点地区的服务人员一律实施14天的隔离观察;对其他地区来沪、返沪服务人员采取居家隔离14天,自抵沪之日起,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居委报告,尽量避免外出,每日向所在企业报告体温、健康监测等情况。企业负责做好对本企业服务人员在隔离观察期间的数据记录。


  六、属地管理


  企业复工应按照各区人民政府的属地化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可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或新冠肺炎防控专栏了解“上海企业复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