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上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3-04-28 15:07: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上海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证,上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申请条件

内容简介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发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以下简称《特别扶助证》):(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者1933年1月1日以前出生但持有《光荣证》;(二)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双方或者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发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以下简称《特别扶助证》):

(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者1933年1月1日以前出生但持有《光荣证》;

(二)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双方或者本人年满49周岁;

(三)在12月31日以前依法只生育或者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四)现无存活子女或者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三级以上(包括残疾等级为轻度以上);

(五)未再生育和未再收养子女。

相关推荐:

上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