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医关系从上海市转到外省市长期定居外省市的居保参保人员
可凭参保人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居住外地的相关证明到就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就医关系转外省市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办理就医关系由上海市转外地的手续。
二、就医关系从外省市转到上海市
原就医关系在外地的居保人员需回上海定居的,可凭参保人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到就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办理就医关系由外地转上海市的手续。
办理就医关系转回上海市的手续前,应先将外省市的医疗费进行零星报销
三、其他
1、办理就医关系异地转移手续后,原则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办理转移。但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居保人员,在6个月内因发生门诊大病或发生严重疾病住院,必须回上海市医院治疗的,可凭上海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大病或入院的证明,办理就医关系从外省市转回上海市的手续。
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3、对于居保人员中小学生与婴幼儿在异地住院医疗事宜,按照上海市少儿住院基金管理办公室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