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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发布时间:2022-11-14 04:2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退伍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上海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内容简介

◆办事项目军人退役后将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养老补助金,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办理机构军人退役后安置地(户籍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办条件1、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2、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役


  ◆办事项目


  退役后将其在服役期间的养老补助金,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机构


  退役后安置地(户籍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申办条件


  1、本市户籍的退役;


  2、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役接收安置单位。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开具的《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开具的《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出具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注:1、已申报户籍登记在身份证申领期间,本人办理时只需提交(2)、(3)、(4)、(5)项申请材料;


  2、单位为已建立社保账户的人员办理时只需提交(3)、(4)、(5)项申请材料。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核实转入基金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告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已建立个人账户的不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