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3 03:14:07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调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详情,2017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
内容简介
沪公积金〔2016〕157号各区管理部、互联网发展处、建设银行市分行房金部:为落实《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管〔2016〕1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落实对于“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办理除还贷以外的其它住
沪公积金〔2016〕157号
各区管理部、互联网发展处、建设银行市分行房金部:
为落实《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管〔2016〕1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落实对于“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办理除还贷以外的其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规定,现对本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调整如下:
对有尚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包括主贷人和参贷人,不能办理如下提取业务,其账户余额应用于归还尚未结清的贷款余额:1、离退休提取;2、死亡提取;3、出境定居提取;4、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其他提取业务仍按原规定执行。
各管理部、建设银行各支行网点、住房公积金网站、12329服务热线工作人员,须对外做好职工的咨询解答工作。在执行中有问题和情况,请及时联系归集管理处。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8日
猜你喜欢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