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0 06:25: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事故认定,公交事故,44路公交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出炉:公交司机负全责
内容简介
“6.10”44路公交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公交车驾驶员全责】关于6月10日本市44路公交车交通事故,长宁公安分局发布责任认定书:该起交通事故的原因系公交车驾驶员驾车遇道路向右偏转的情况下,未安全掌控车辆及时修正行驶路线,致车辆偏离道路而引发。公交车驾驶
“6.10”44路公交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公交车驾驶员全责】
关于6月10日本市44路公交车交通事故,长宁分局发布责任认定书:该起交通事故的原因系公交车驾驶员驾车遇道路向右偏转的情况下,未安全掌控车辆及时修正行驶路线,致车辆偏离道路而引发。公交车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6.10”44路公交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发放
2015年6月10日11时39分许,本市延安西路近番禺路西约2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44路公交车沿延安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发地时,撞向左侧延安西路高架立柱,造成车上2名乘客死亡,另16名乘客及3名在延安西路中央隔离带等候通行的行人不同程度受伤,公交车驾驶员也在事故中受重伤。
事故发生后,长宁分局支队依法开展了事故原因调查工作。经多方鉴定、取证,排除因公交车车辆机械故障、公交车驾驶员酒驾毒驾、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同时,根据现有材料,可排除公交车驾驶员因自身疾病对其机动车驾驶能力的影响。
该起交通事故的原因系公交车驾驶员驾车遇道路向右偏转的情况下,未安全掌控车辆及时修正行驶路线,致车辆偏离道路而引发。据此认定,公交车驾驶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交车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近日,长宁已向当事人发放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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