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0 1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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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办法》政策问答1、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主要有哪些对象?答:《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适用对象”,点击查看。2、申请安居资助的新引进优秀人才本人及所在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答
《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办法》政策问答
1、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主要有哪些对象?
答:《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适用对象”,点击查看。
2、申请安居资助的新引进优秀人才本人及所在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申报条件”,点击查看
3、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有哪些形式?
答:安居资助分为安家补贴和租房(人才公寓配租)补贴两种形式。申请人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且与本区其他住房保障等相关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4、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一)A类人才可申请安家补贴,资助额度为100万元,特别优秀的最高资助200万元;在本区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可突破以上最高资助额度,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二)B类人才可申请安家补贴,资助额度为50万元,特别优秀的最高资助100万元。(三)C类人才可申请安家补贴或租房(人才公寓配租)补贴。安家补贴最高资助额度20万元;租房(人才公寓配租)补贴以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提供的上年度宝山区域120平方米房屋租赁平均价格为标准,给予100%的租赁资助。(四)D类人才可申请安家补贴或租房(人才公寓配租)补贴。安家补贴最高资助额度10万元,租房(人才公寓配租)补贴按C类人才租赁资助标准的50%给予资助。(五)E类及紧缺急需人才可申请租房(人才公寓配租)补贴,按C类人才租赁资助标准的20%给予资助。(六)以上各类人才申请人才公寓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予以优先保障。
5、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提供的上年度宝山区域120平方米房屋租赁平均价格为多少?
根据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关于2020年宝山区商品住房平均月租金的说明》,均价为6800元/月。
6、申请人获得安家资助后,补贴如何发放?
答:安家补贴为一次性补贴,分5年发放完毕,首年发放补贴总额的40%、以后每年发放补贴总额的15%。
7、申请人获得租房(人才公寓配租)补贴后,一次申请可享受几年?
答:租房(人才公寓配租)补贴资助期限为2年,人才所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区域贡献大或成长发展性好的,资助期满后可申请续增1期,最长不超过4年。
8、新引进优秀人才获得安居资助,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提供相应的配套资助?
答:需要。资助资金由区财政资金负担80%(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负担50%,街镇、园区负担30%),企业按不低于20%比例予以配套。
9、新引进的优秀人才的引进时间从何时开始起算?
答:从2017年1月1日起算。
10、申请人为公司新引进员工,用人单位无法开具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六个月社保证明,是否可以申请?
答:无法申请。申请人必须在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
11、政策中举荐部门主要指什么部门?
答:指我区12个街镇,以及宝山工业园区、区国资委和区发改委、经委(信息委)、商务委、科委等相关区属职能部门。
12、申请人为国(境)外人才,需要提供何种其他材料?
答:申请人为港澳台地区人才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人为国外人才的,须提供申请人本人合法有效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13、申请安居资助对申报单位和个人征信有什么要求?
答:一般要求企业近一年内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要求最近一年内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及相关不诚信行为,法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所在申报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一般不纳入资助范围。
14、申请安居资助等次的佐证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能证明申请人对应高层次人才A、B、C、D、E分类标准的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认证等。
15、申请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当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以上证书,还提供哪些材料?
答: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16、符合条件的个人如何申请?
答:一般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核实申请人有关情况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后,事业单位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企业、社会组织报送至注册地所在街镇、园区。新引进团队核心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由举荐部门统一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17、相关单位配套资金不到位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怎么办?
答:相关单位配套资金不到位,或履行监管、审核等主体责任不力,出具虚假证明、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把关不严,且在后续管理中未能尽到责任,违反政策规定的,一经查实,记入单位诚信档案,并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资格。
18、人才在资助期内已不符合条件,还能继续享受安居资助吗?
答:人才在资助期内因企业、社会组织迁移、工作变动、自身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条件的,应终止其继续享受人才安居政策。其中,享受安家补贴的人才因个人原因在宝山工作不满3年的,需退还实际所得安家补贴。
19、区属国有企业人才是否可以申请《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办法》?
答:目前,区属国有企业、区属国有企业下级公司和区国资委委托管理企业的党政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20、《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办法》重点扶持哪些企业申报?
答:重点扶持我区重点产业中经济社会贡献度较高的企业。
21、申报企业区级税收未达到1000万,是否还能申请?
答:可以。企业由主管部门重点推荐,且须为对宝山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大、成长性较好的企业。
22、如何通过网络申报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
答:可由申报单位统一通过宝山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网址:https://apps.shbsq.gov.cn/rcfw/),使用法人一证通秘钥登录系统,成功录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后,在线向所在街镇、园区提交材料。目前,附件仅支持上传20MB以内的word、excel、jpg等格式文件。
23、宝山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浏览器兼容范围包括哪些?
答:目前支持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Google Chrome浏览器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24、申报过程中,遇技术问题,如何解决?
答:可联系技术运维人员,咨询电话133211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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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办法(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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