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2 21:5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上海廉租房申请地点,上海廉租房申请,上海廉租房申请受理地点一览
内容简介
申请对象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已出售或已征收(拆迁),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的
申请对象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已出售或已征收(拆迁),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的,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的,应当向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上海各区社区事务中心地址及电话一览
浦东新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
黄浦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
徐汇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
静安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
普陀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
长宁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
虹口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
闸北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
宝山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
杨浦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
嘉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
青浦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
松江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
闵行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
奉贤区社区事务服务受理中心一览
金山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
崇明县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