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户籍人员能在本市领取养老待遇吗
案例情况:
35岁的小娟在本市郊区的一家餐饮公司工作。近日,公司提出为其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小娟听同事说,外省市户籍人员将来无法在本市领取养老金,故与公司沟通,将补缴的费用直接给到她个人。请问小娟同事的说法正确吗?
解答如下:
不正确。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外来从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本市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本案例中,小娟现年35岁,在本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参保缴费。若之后一直在本市就业参保,待其到龄时缴费年限不低于(含外省市转移的年限),且在本市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的,可在本市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相关推荐:
改用上海社保卡领取养老金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