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上海如何办理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手续

发布时间:2023-05-08 18:1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上海机动车抵押,上海如何办理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手续

内容简介

一、办事条件(一)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二) 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三)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2、机动车被人

一、办事条件

(一)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

(二) 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三)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机动车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四)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领取方式:车管所各分所、各区(县)支(大)队机动车管理窗口、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后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二) 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 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申请抵押登记的还需提供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原件需存入机动车档案,如涉及多辆机动车的,需提供相应数量的抵押合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收存抵押合同原件的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

(五)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还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每车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三、办理程序

(一) 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共同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

(二) 到登记审核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办理。

(三) 到银行付费窗口付费。

(四) 付费后,凭《排队叫号凭证》到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凭证。

四、收费标准

机动车抵押:70元/辆

五、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完成。

六、受理时间、地点

(一)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 - 17:00

(二) 受理地点:

上海总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及电话

七、举报(投诉)、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

车辆管理所投诉电话:62693922 周一至周五9:00 - 17:00

点击查看》》》机动车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