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教学科研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为人师表,遵守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4月10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本校紧缺学科的外省市社会人员,不受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限制。
二、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中学学科教师
岗位人数:18
岗位学科分布:
本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
国际部:数学、物理、生物、化学、美术、音乐
基本条件:
1.学历:研究生学历,紧缺学科的可适当放宽。
2.专业:与所应聘的学科对口。
3.英语:大学英语六级,英语专业的需达到专业八级;应聘国际部的需全英语教学。
4.其他:应聘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届应届毕业生可在录用前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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